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方案设计补充说明(一)(共3页)
招标编号:FKXZZ-09-008号
1、本建设工程的场地标高暂定为黄海高程5.2米。给排水及强、弱电均从洪岱路接入。
2、本招标文件中湖滨路南侧规划用地为商住用地。湖滨路南侧规划用地中的湖面为规划人工湖。
3、学校主入口由设计单位自行勘察完现场后,并根据周边的环境自行设计。
4、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的排水情况,做好防洪排涝措施。
5、招标文件中教师350个住校内,教师家属不住校内。
6、本建设工程设计各功能房间面积及校园内部建筑功能均参照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07]4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一级达标学校的标准及(闽教基[2007]42号)中附件、说明中涉及的相关文本规范、标准。
7、本工程的绿地率≤30%,容积率≥0.8。
8、建筑物高度最高控制在50米以下。
9、本项目工程红线用地内一次性规划设计,业主根据需要分期进行建设。
10、学校食堂规模按寄宿生3500人用餐、教师350人用餐进行设计。
11、招标文件第14页增加17.2条款,原文见范本,原文中最后一句“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更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副本为准。”
12、招标文件第15页第19.3条款中“开标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更改为“开标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13、招标文件第16页第22.1条款中“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更改为“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4、招标文件第21页第十条款中第(2)点更改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有效,年检合格;”
15、招标文件第22页第十一条增加“(11)设计周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规定的期限要求。”
16、招标文件第24页表格下面第1点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提供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二条第2.3点设计内容更改为:“本项目方案设计、绿化景观设计、综合管网及各幢建筑工程(包括电话、闭路电视、网络、广播系统、监控及智能化建设)施工图设计。并无偿提供一套完整的学校建筑模型(模型尺寸:2.0米×2.5米)。”
18、招标文件第29页第五条第(1)点补充“若发包人需要中标人设计绿化景观、道路等附属工程,其设计费按施工工程合同价的2%另行计取。”
19、本招标文件涉及到“一项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学校项目工程设计或一级以上(含一级)公共建筑或居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的”均更改为“一项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学校项目工程设计或一级以上(含一级)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一级以上(含一级)居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的”。
20、招标文件第41页表格下方更改为“注: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1、招标文件第45页附件8更改为“按规定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证明书(证明书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中,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
22、招标文件第59页第2.3条款中第(1)、(2)点中的“设计图纸展板挂图”更改为“展示图”。
23、本次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业绩证明的均需提供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设计委托协议书或相关能证明其业绩的资料。”
24、本次工程投资概算2.3亿元,本次设计方案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8630.6万元(包括各单体建筑工程、绿化、道路、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
25、本工程的教学楼为五层,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均为六层,其他由设计单位分别自行进行设计。
26、本工程的规划红线图已做细微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龙海市角美中学
2009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