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老旧公房维修加固工程
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第18.1/18.2条款中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但投标人须将以上纸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到交易平台。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非投标保函形式的除外)”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原件应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至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2110),并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进行公示。3、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因招标文件格式固化原因,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现修改为“本条款不适用”。
注:招标文件中与发布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