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改为“近二年(2008年1月1日)”相应之处招标文件106页的财务状况表注:1、本表后应附近五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的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更改为“1、本表后应附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的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第20页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内容更改为“交通运输类(含路桥工程)工程师以上职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要求提供备选人。备注的1更改为“1、以上人员都应附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相应之处以此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34页中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4)条、第(5)条更改为:“(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
四、招标文件第110页其他材料中,删除:(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
请各参投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书面答疑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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