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部分
招标文件第13.3.2条款“ 劳保费暂按甲类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核实类别计取劳保费用。”更改为“ 劳保费暂按甲类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第50条款相应费率进行调整。”
二、工程量清单部分:
1、土建部分:A.3砌筑工程
序号11:项目编码“010303003002”改为“010303003005”;
2、水卫部分:给排水—采暖—燃气
序号14:项目编码“030801005012”改为“030801005014”;
3、书面清单与光盘清单不符的,以书面清单为准。
三、地材由当地统一供应,价格具体为:
⑴碎石:单价为48元/M3; ⑵砂:单价为23元/M3;
⑶机砖:单价为0.36元/块; ⑷承重多孔砖(190×190×90):单价为0.56元/块。
四、书面纪要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B区)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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