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中心粮库工程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A为招标最高控制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18347623元(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更改为“A为招标最高控制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17585591元(含暂列金额1000万元)”
2、招标文件中第31页及32页中的“8.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预算造价的综合单价;8.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及其预算造价的费用;8.1.3工程预算造价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金额;8.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预算造价的单价。”有修改,各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3、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有修改,现已重新上传,以上传后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4、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8时30分”修改为“2015年8月10日15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7日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备注:
1.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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