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行道树、绿化带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答疑通知


【信息时间: 2005/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参投企业:
    根据各潜在的参投企业对漳州市区行道树、绿化带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提出的问题,我公司会同业主研究决定,解答如下:
一、安全许可证问题: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若尚未办理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可以不考虑此问题。
二、苗木规格问题:除已有明确规格的树种外,其它树种按行道树的规格要求考虑。
三、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闽价〔2003〕服423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若中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规定;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四、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万元)。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