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浯屿学校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开始计时,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接通或到达,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
2、本工程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增加第25.2.6条款“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通知开始计时,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接通或到达,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和投标人的“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分别见投标须知附件2-6和附件2-7。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
二、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港尾镇浯屿学校
2019年9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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