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靖县万利达科技大道及兰陵路部分路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在截止递交投标答疑时间2007年9月24日上午11:00止,未收到投标人任何疑问。
2、将招标文件中第12页“投标人可参照投标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2007年8月份漳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200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闽建筑[2007]4号文件及闽建筑[2007]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企业自身和市场情况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的成本价。投标总价应包括设计图纸所有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更改为“投标人可参照投标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2007年9月份漳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200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闽建筑[2007]4号文件及闽建筑[2007]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企业自身和市场情况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的成本价。投标总价应包括设计图纸所有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和预测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因素(包括价格上涨或下调、国家政策性调整)引发的费用支出,一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在合同执行期间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该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科技大道 |
32000.60 |
32000.60 |
38400.72 |
0 |
2 |
兰陵路 |
31217.64 |
31217.64 |
37461.17 |
0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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