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草坂支渠等三条水渠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 1、请问,关于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草坂支渠等三条水渠设计施工总承包这标,在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一览表”中需要上传什么内容? 答: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若系统有的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则可空白盖章上传即可。 2、本工程为水渠工程,技术含量并不大,但对设计施工单位的条件设置非常高,是否妥当?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评分办法2.24对联合体设置不合理条款是否公平,建议取消对联合体家数的评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要求联合体中施工和设计必须同时满足的业绩要求具有明显的歧义,对设计院有下属一级水利施工企业的单位有明显优势,全国满足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对大部分企业有失公平的,是否可以改为联合体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工程总投资为1.5亿,但评分中设置3亿元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评分,为何?建议取消或降低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补充:(1)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为:E3506010601100284; (2)本项目的招标编号为:E3506010601100284001;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不足捌拾万元的,应按方式一提交)”修改为:“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4(1)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 | 企业以往经验(满分7分) | 1、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项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具有二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2、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15000万元的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分2分。 3、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0000万元的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方可得分。) | 本项最高得7分,最低得0分。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 | 企业以往经验(满分7分) | 1、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项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具有二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2、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15000万元的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分2分。(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方可得分。) 3、投标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0000万元的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方可得分。) | 本项最高得7分,最低得0分。 |
” 4、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注2、设计类似项目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如有)等证明材料(设计经验所附合同未体现人员,可以由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但需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确认);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和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应附上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否则,其工程经验(业绩)不计。”修改为:“2、设计类似项目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如有)等证明材料(设计经验所附合同未体现人员,可以由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但需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确认);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和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应附上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若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业绩,还应附上完工证明;否则,其工程经验(业绩)不计。”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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