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资格审查申请书中,表(7)、(9)、(10)附注:须提供业主(建设单位)的履约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业绩)如为业主直接委托的,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应提供业主委托书及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是否可改为“但应提供业主委托书或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即工程项目(业绩)如为业主直接委托的,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应提供业主委托书及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二、 问: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相关项目是否主办人一方盖章、主办方法人签署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相关项目由主办人盖章、主办方法人签署即可。
三、 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其身份”是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即可?
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即可,项目负责人可以不必参加。
四、 表(8)、(11)中要求提供“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其中身份证原件是否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中均有身份证号)?
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其余各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但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下三项: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是否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即可?
答: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即可。
六、 开标时是否需要述标?
答:开标时各投标人不需要述标。
七、 本项目允许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招标文件里面的投标书格式没有就联合体投标的标书格式做出清楚的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应编写、提供即可。
八、 招标文件P55表(7)中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4次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更改为“投标人及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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