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一、诚实施招漳字[2006]第(001)号
1、招标文件第29页:投标书附录第四条预付款金额(工程总造价的10%)删除。
2、招标文件第65页:第二十一条款中三、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预算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A×(1-K),其中K=K1×Q+K2×(1-Q)。
改为: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预算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A-预留金90万元)×(1-K),其中K=K1×Q+K2×(1-Q)。
3、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条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改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须知第26条履约担保:26.1本工程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不含预留金部分)。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改为:本工程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不含预留金部分) 中标人须在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预算书
1、本工程的预算总价7549362.59元改为:7544691.90元
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序号1市政单位工程7549362.59元改为:7544691.90元
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序号五税金251414.32元改为:246743.63元
注:1.各投标单位领取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光盘后,应仔细检查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光盘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3.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53268、2926316
招标人:云霄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林榕庆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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