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设计及报价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各投标人应注意:本工程设计概算套价要求执行预算定额,投标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依据投标方案计算)。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05年6月3日上午9:00——9:30。
3、招标文件第14.1条“…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5年5月30日…”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5年6月1日…”
4、招标文件增加第21.7条:技术标文件汇编本的幅画为A4规格, “正本”、“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格式;“正本”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设计资质专用章; “副本”的封面及其全部的内容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投标人任何标志和暗示,投标人技术文件汇编本不响应本条款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第20.1.4条修改为“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9.3、19.4、21.7款规定内容。”
6、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方案的需要和设计限额自行选择投报材料的品牌、质地、型号、质量标准,并提供材料样品;特殊或大型灯饰样品以图片或照片形式提供。
7、招标文件第15条中“材料样品”面层装饰材料提供一份尺寸≤10cm×10cm样品,特殊或大型灯饰应提供图片或照片。
8、招标文件第21.1条“设计选材中主要面层装饰材料…,并统一进行包封…”增加“设计选材中主要面层装饰材料…,特殊或大型灯饰应提供图片或照片,并统一进行包封…”。
9、招标文件第17.5条“专业设计人员至少应包含…”中“专业设计人员”指设计工作专业分工,不指专业资格。
10、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文件“设计总负责人简历表”中注册资格(须提供复印件)更改为资格等级(须提供复印件)。
附:技术标文件汇编本正、副本封面格式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7日
漳 州 芗 江 酒 店
翠华楼二次装修装饰及翠园楼重新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
技术标文件汇编本(正本)
投标人(盖章):
设计资质(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漳 州 芗 江 酒 店
翠华楼二次装修装饰及翠园楼重新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
技术标文件汇编本(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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