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龙池龙二路(龙池大道-宾江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1 |
龙池龙二路(龙池大道-宾江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
7214.01 |
7214.01 |
8656.82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2、因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搬家,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地点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时间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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