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2007MDZP011
一、招标文件第35页内容删除。
二、招标文件第51页中第2.4(1)改为“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
三、招标文件第51页中第2.4(3)删掉。
四、招标文件第52页第二十二条改为“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二)报价出现负数的;
(三)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四)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
五、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的取费基数计算,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
措施名称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文明施工费 |
7986.29 |
706.21 |
安全施工费 |
6655.24 |
295.33 |
临时设施费 |
7320.76 |
1078.58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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