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小港北路联东大桥及引道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接业主通知: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2、商务因素中2-3(2)条修改为:“如上述业绩中有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工程加1分,最多加2分;上述业绩中有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工程加0.5分,最多加1分;上述业绩中有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个工程加0.25分,最多加0.5分。同一个工程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加一次分。本小项最多加2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8月20日18:0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负责。
④请投标人重新下载补充通知后上传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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