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惠民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6/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 {诚实服招漳字[2006]第(002)号}
1、“建设期要求”
改为: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2、漳州市城乡规划局(2006)193号
改为:漳州市城乡规划局(2006)195号
3、闽发改投资[2005]582号
改为:闽发改投资[2006]975号
4、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5]342号文件
改为: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4〕260号)文件
5、第10页3.8“福建省政府《关于芗城区200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5〕342号)”
改为:福建省政府关于芗城区2003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市(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闽政地〔2004〕260号)”
6、第10页12.1.条中“……第5章……。”
改为:“……第4章……。”
7、第11页12.3.条中“……第3章……。”
改为:“……第2章……。”
8、第26页中5.1.4 b.中
“住房套型面积须全部为90㎡以下(其中80㎡~90㎡占60%、70㎡~80㎡占25%、70㎡以下占15%)。”
改为: “住房套型面积须全部为90㎡以下(其中80㎡~90㎡占60%左右、70㎡~80㎡占25%左右、70㎡以下占15%左右)。”
9、第27页中(3)a.“总建筑面积78528.72M2(117.79亩)”
改为:“总建筑面积≤139172 M2”
10、第29页5.1.6(2)a中“总平面图、规划分析图、各栋单体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必要的剖面图、透视图、各种功能平面分析图、彩色效果图;”
改为:“总平面图、规划分析图、各幢单体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以及必要的剖面图、透视图、各种功能平面分析图、彩色效果图;”
11、第78页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表的备注栏中“若技术文件签字或盖章不满足投标须知17.5条规定,或技术文件不满足18.3、18.4、18.5款有关对技术文件装订、密封、包封及标志规定的,则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直接以零分计。”
改为:“技术文件不满足18.5款有关对技术文件装订、密封、包封及标志规定的,则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直接以零分计。”
12、第80页22.2.1中“,并将评审得分按照《综合评估法各项分值组成表》技术分所占比例折算成评标得分”删除
13、第80页22.3 企业综合管理素质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满分值(分)
 
企业综合管理素质
(1)符合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应配备的专业人员(高级1人、中级9人)基本条件要求得5分,每增加1名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另加2分,每增加1名中级职称管理人员加1分。(满分12分)
(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任何一项每人加1分。(满分3分)
15
备注
上述技术人员不含乡镇及集体企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委会评审的职称。
 
总  分
 
15
改为:22.3. 企业综合管理素质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满分值(分)
 
企业综合管理素质
(1)符合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应配备的专业人员(高级1人、中级9人)基本条件要求得12分。
(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任何一项每人加1分。(满分3分)
15
备注
上述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聘书、聘用合同及本投标单位近期缴纳的上述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总  分
 
15
注: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14、第80页22.4开发业绩评分标准表中的“开发业绩”须提交项目工程合同书、开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应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实行备案之前的项目,应当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的签章。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15、除因招标人的原因,设计方案可以变更外,其他一般不得变更,若确须变更的,应经招标人同意,但价格不予调整,且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
16、公建配套和公摊面积若有计入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17、此地块属于行政划拨,依据规划,征地补偿费每亩暂按55万元(含配套道路)计入成本测算。
18、第46页第14.1条增加: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缴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代收,并代缴到市房管局指定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该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为落实《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漳政[2005]综192号)相关优惠政策,控制和降低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发挥经济适用房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作用,经协商,确定以下行政事业及相关收费给予优惠: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和公共设施部分予以免收;营业性店面按规定收取后,根据《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漳政〔2004〕综113号)予以返还补贴用于道路建设。
2、 工程质量监督费减半征收;建筑噪声超标排污费按实际征收值减半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
3、 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费按实际发生自行计入;安然管道燃气建设费按1700元/户收取,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并按工程进度及时付款。
4、 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中产生的超标商品价收入及营业性用房的销售收入在扣除应缴的土地出让金、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后上缴“城市住房基金”专户、专项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并优先用于小区外应承担的道路征迁、建设费用。
 
 
 
 
 
 
注:1.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招标资料内所有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3.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小姐、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53268、2926316
 
                                            
 
 
 
 
 
招 标 人: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0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