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供电(10KV第二回路)电源工程答疑纪要 致:潜在投标人 1、投标保证金由原来“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时间及备注要求不变。 2、本答疑纪要发布后,将重新上传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其余未更改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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