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天灾造成的绿化苗木的损失: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苗木损失不由中标方承担费用,但是中标方应按照《漳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内的有关条款在台风多发季节对生长不均衡的树木的主干或延伸较长的枝桠设立支柱,台风前后加强管理,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遇人为破坏若确认责任人,园林处配合执法部门解决赔偿问题,若无法确认责任人由中标方负责恢复原状;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园林处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解决赔偿问题;中标方应加强绿化巡查以减少人为破坏。
2. 不需要洒水车的管养标段都有设置供水管道,是使用地下水。
3. 卫生保洁的具体范围为各养护标段所有面积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地、硬地、设施的卫生和保洁,卫生保洁的内容参照《漳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内的卫生保洁管理要求。
4. 中标方只要按照《漳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中所定要求进行养护管理,管养良好就不存在政治性任务和突发事件。
5. 另行需要《漳州市园林管理处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及《漳州市园林管理处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投标人请自行到代理公司索取。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时间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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