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的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28项(即P10)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的总包封密封和标识中:“说明:…资格标与商务标装订为同一本,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逐页标注页码…”修改为“说明:…资格标与商务标分别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逐页标注页码…”。
2、招标文件中的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第5项(即P25)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第7点:“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1人”改为“注册造价师1人(或造价员2人,其中建筑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3、招标文件中的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第5项(即P25)“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补充一条款:“第8点: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证,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4、本项目实行项目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提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给予退还。
5、招标文件中的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即P77)中的各条款内容在招标文件中的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均有约定,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详细阅读。
招标人:漳州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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