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通知如下:
1、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帐号,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汇达招标人的银行账号。
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发包价调整为人民币31.39万元。即投标报价的监理服务费收费的计费额(P9、P25)调整为“按批复的设计概算中的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费和40%的管材费之和计算,即后井段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费约963万元,管材费约2300万元,则A=963+2300*40%=1883万元,收费基价为51.29万元,监理服务费为51.29*0.9*0.85*1.0*0.8=31.39万元。招标人向中标人实际支付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为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土建、管道安装结算费用和40%的管道材料结算费用之和”。招标文件中有涉及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收费的计费额均应做此调整。
3、招标文件的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合同的授予第32.1条款中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修改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第32.2、32.3条款中的“。。。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条款的规定。。。”修改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条款的规定。。。”;第33.2条款中的“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条款的规定执行。。。”修改为“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答疑如下:
4、问:P9页13.2“超过部分不另别支付”则希望提供的批概数真实。
答:根据漳发改【2010】23号文概算批复:1、后井管线工程土建概算为767.34万元。2、后井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为2452.33万元(其中安装费为196.19万元)。
说明:①、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保持原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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