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110kV和里支线#2~#4线路和110kV山文线#46~#47线路迁改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01)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010601800061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14.②”、第67页“1.13.1②”均修改为“经审核单位与中标人核对后,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经核对后所发现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审核总价误差在±3%以内(含±3%)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再调整;对超出±3%以外(不含±3%)的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调整(其中±3%以内的造价不予以调整)。对超出工程量清单的,预算审核单位应出具增加部分审核书及工程量清单,中标人应根据预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按预算审核单价进行套价。中标人应将套价后所增加的工程造价送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审核并确认后与中标人以补充协议形式按核对结果以及下浮率相应的调整合同”,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按此条款修改。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增加第21.1条款:“21.1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根据闽人社发〔2018〕8号文,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与发包人、专户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未按规定设立或未按规定分账管理或未按时支付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3、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六、其他说明中第1条绿化恢复费按98万元计入,待结算按实计入;第2条路灯改造费按2万元计入,待结算按实计入;”投标人在报价时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价格计入,不得优惠,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补充通知:
1、本补充通知发布后,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修改后上传的为准。
2、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1、本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公布。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幢1507室)
电话:0596-2031618/628 联系人:小朱
招 标 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