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闽星生态项目区工业路道路工程补充说明(2)
1、招标文件中第31页第26条款中增加注“(4):2007年11月30日之前未完成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工程量的50%(人行道、路灯未列入),说明承包方没有能力保质保量地实现工期总目标,承包方将无条件被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履约保证金。”
2、本工程公布的材料单价:
序号 |
材料 |
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1 |
圆钢 |
- |
吨 |
4000 |
2 |
螺纹钢 |
- |
吨 |
4000 |
3 |
HDPE缠绕结构管 |
Ф800 |
m |
1464 |
注:南靖闽星生态项目区工业路道路工程补充说明(2)与南靖闽星生态项目区工业路道路工程补充说明不一致时以南靖闽星生态项目区工业路道路工程补充说明(2)为准。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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