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紧急)
工程名称 |
漳州宾馆五号楼东楼(水仙楼)二次装修工程(Ⅰ、Ⅱ标段)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共1页 第1页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正文第2页第11项第15.1条款中第2点修改为
“2、必须采用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转入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 漳州宾馆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5066860801221500003651
开户单位: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厦门文灶支行
帐 号: 51102215003765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帐户转出,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时间为准。”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更改为2007年9月10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07年 9月10日9时 30 分止,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 .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的答疑纪要栏目,本工程如有其他变更将在该网及时公布。
四、本答疑纪要为漳州宾馆五号楼东楼(水仙楼)二次装修工程(Ⅰ、Ⅱ标段)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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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07年8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07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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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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