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
更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增加参考品牌表如下: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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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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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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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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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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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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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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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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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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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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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PE缠绕增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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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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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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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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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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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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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以上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应选择推荐品牌中的一种。其余没有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确定,但所选的材料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及其他标准的要求,按“本区、本市、本省”优先的顺序选用本地的名优产品或本省名录库的产品。承包人所选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第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不含暂列金,不含税),实际价格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开评标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修改为:“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由招标人支付。”。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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