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金峰工业开发区谢溪头片区北斗二路(支二路至五路)


【信息时间: 2007/8/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
一、招标文件中第16页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改为: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5%;
3、余款在竣工验收结算3个月支付。”
二、招标文件中第22页投标函附录第5条工程款拨付相应修改。
 
 
 
招 标 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