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路(胜利路至漳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第二次)
答疑纪要
内 容:
1、省厅在2016年4月23日就发布取消造价员,规定施工企业投标时不得要求附造价员或造价师。招标文件第25页要求“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7)注册造价师至少1人;”是否可以取消注册造价师岗位要求。
答:本工程取消注册造价师岗位要求,招标文件中有关造价师要求的对应删除。
2、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25页第“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修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99页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至少须包括“8T及以上、15T及以上的钢轮压路机各1台及以上等。……”修改为“8T及以上、15T及以上的压路机各1台及以上等。……”。
以上修改的内容,若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此份修改的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93268、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