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智能化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2、原“发包价分析表”中“防尘措施费”改成“扬尘防治措施费”;“防尘措施费费率”改成“扬尘防治措施费费率”。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补充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担保比例:同履约担保比例。
4、图纸已上传。
说明:
①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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