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路(角美海关至角美法院段)道路工程人行道部分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07/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仁和路(角美海关至角美法院段)道路工程人行道部分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KXZZ-07-025
 
1、  招标文件第17页第29.1项“中标人放弃中标、非因不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更改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非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2、  招标文件第17页第31.2项“投拆”更改为“投诉”。
3、  招标文件第13页的第16.4.1项更改为“投标人拒绝按评标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修正标价”。
4、  删除招标文件第22页第十三条(八)条款。
5、  招标文件第22页第十三条(九)条款更改为“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