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寮街拓通工程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 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有“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投标单位企业相关信息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包括相关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所以标书里不用放营业执照,开户,建造师证等各种扫描件吗? 答: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含证书证件等扫描件)。 二、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其他资格要求中“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更改为“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2、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中“6、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投标单位企业相关信息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包括相关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 3、工程量清单等相关附件已重新上传到系统中,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