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6页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827860元(含暂列金1050000元)”修改为“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831869元(含暂列金1050000元)”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均做修改。 2、招标文件第6页“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修改为“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均做修改。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 1、本项目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 市政单位工程:2.12%; 园林单位工程:1.81%; 绿化灌溉工程:2.12%。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07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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