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用电工程 答疑纪要 1、截止到答疑时间,未收到任何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招标文件不做任何修改。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答疑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发改委网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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