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环卫处临时停车场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08/4/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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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第五3)条“本清单中砼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修改为“本工程砼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