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投企业:
1、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第12页28.3款的28.3.3“具备有效的三级以上(含)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含)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第12页28.3款的“28.3.4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注册(以岗位注册证书为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为准)” 现修改为“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有效的房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已注册(以岗位注册证书为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为准)”
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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