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九龙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监理补遗书(二)


【信息时间: 201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招标编号:KXZ(漳)10024号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质量标准的均更改为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招标文件第46页第2.1.3.1条款更改为“监理服务履约目标: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应秉承“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并在监理服务期间,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对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进行全方位监理,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其中:桥梁Ⅰ类桩数量达到95%以上,无Ⅲ类桩)。监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招标文件第47页第十一行中“2.1.3.1”更改为“2.1.3.2”。
4、招标文件第92页表格序号5中“监理服务费合计”更改为“监理服务费合计(3项+4项)”。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汇入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上午8:00。
6、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10:00止,开标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不变。
7、招标文件第99页第一条中第1点更改为:本项目质量总目标: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第2点更改为:“桥梁Ⅰ类桩数量达到95%以上,无Ⅲ类桩”。
 
 
招标人:漳州市九龙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