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
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 GCXZZ[2017]-招014号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 34 页“7、技术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增加条款“7.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分评分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80%。”
2、招标文件第 1 页招标公告中“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为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420000000元)(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 ;”以及招标文件第27页“B为招标控制价”均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亿肆仟肆佰叁拾肆万壹仟柒佰零贰元陆角肆分(¥444341702.64元)【含暂列金额¥20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便道及便桥)¥270万元】”。招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作此修改,投标人应自行上网下载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答疑澄清
1、问:根据《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时,准予本区国有企业以母公司的资质承接区内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
(1)子公司和母公司均为具备项目施工所要求的同类型的资质;
(2)子公司只可使用其母公司(同类型)高一级的资质。
问题1:A公司是B公司的国有全资子公司。且AB公司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A公司工商注册地在漳州高新区内。A公司是市政二级,B公司是市政一级。按照以上招标条件,若A公司参与项目投标,是否可使用B公司的资质和业绩和信用分?
答:本区国有企业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资质及业绩作为加分依据。
问题2:B公司为响应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而在高新区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国有子公司A,由于A公司为新注册公司,资质较低,且社会评价信用分暂无,A公司参与投标时是否可享用其母公司的社会评价信用分值?
答:不可以。
问题3:文件的精神指的是子公司可享受其母公司(同类型)高一级的资质吗?
答:可以使用其母公司(同类型)高一级的资质。
2、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28页: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序号3、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经验评审内容,把地铁工程施工业绩和综合管廊工程业绩作为加分项,本项目为市政工程,以上两个加分项不符合此项目业绩要求,可认定为不合理的加分项,是否删除该项?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3、问4:P27页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评标基准价=A×C+[(B-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K+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C),B为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420000000元)(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 。”既然B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那么为什么在计算公式中要减去呢?
答:招标人已提供财政审核价,按照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问:P28页“③入廊管线种类为给水、污水、雨水、燃气、强电、弱电。”,请问热力、中水是否也算一种类别。
答:热力可算一种类别。中水属于给水,只能算给水种类。
5、问:P27页要求技术文件,但是招标文件没有给出技术文件具体格式,请问技术文件格式是否可以自拟。
答:按照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问:招标文件“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5分)”中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项具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2公里(含)以上的地铁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
请问该地铁业绩是否仅指:地铁盾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答:地铁业绩指地铁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7、问:请问业绩具备竣工验收合格是否说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8、问:请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人或承包人单位名称是否必须与参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涉及单位变更的须附上工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资料,否则其业绩无效?
答:中标人或承包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应提供相关变更证明资料。
9、问题:“企业业绩”中,若两项(地铁、管廊)都提供,则各项累计得分满分应为3分。请问该项是否存在笔误?
答:不存在笔误,该项满分得分为2分。
10、问: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全面实行建筑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形式提交工程投标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
请问本项目是否采用多方式形式提交工程投标履约保证金?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11、问:招标文件“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5分)”中区内企业:
根据漳高管【2017】34号文,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即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范围内且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得1.5分。
注: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地均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否则不予加分。
如我单位为国有企业其中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而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如参与该项目投标母公司注册所在地不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是否享受加分政策?
答:参与该项目投标母公司注册所在地不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不享受加分政策。
12、问: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市政工程或道桥类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即可还是必须兼具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问:B公司为响应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在高新区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国有子公司A,由于A公司为新注册公司,资质较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暂无,A公司参与投标时是否可享用其B公司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答:不可以。
14、第28页 注:①地铁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若交工验收报告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应补充提交有权行政部门出具的能恰当说明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一个合同认定为一个业绩。②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业绩若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须提供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业绩若未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须提供合同书。若合同书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特征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业绩无效。
问:⑴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要求必须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须提供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⑵施工业绩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体现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特征的可不可以提供可体现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特征的施工图纸加盖业主公章或其他证明材料?
答:可以。
(3) 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综合管廊工程还是市政道路工程里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
答:单项综合管廊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里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可。
15、问:施工业绩要求是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综合管廊工程,且入廊管线
不少于4种(或单舱截面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施工业绩的,得2分。还是施工业绩要求是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综合管廊工程,且入廊管线不少于4种且单舱截面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施工业绩的,得2分。
答: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综合管廊工程,且入廊管线不少于4种施工业绩或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综合管廊工程,且单舱截面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施工业绩的,均可得2分。
16、第40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表评审内容和标准在不缺项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给分值在80%-100%之间进行评分。
问: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中”,各评分项目在轻微缺陷情况下评分不低于该项分值的80%?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7、问: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是否持身份证现场开标?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三、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四、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随时查阅网站上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变更通知或补遗资料等,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电话:0596-2031628
联系人:小朱、小黄
招 标 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