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京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8/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递交标书的项目负责人与标前页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其投标文件不予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7页:11.2(4)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诸如投标人名称或与投标人有关人员姓名,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其内容一律采用白色(不可用彩页或彩色打印)A3纸复印或打印,装订方式同投标文件。否则,《技术建议书》内容得0分。
改为: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诸如投标人名称或与投标人有关人员姓名,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其内容一律采用白色(不可用彩页或彩色打印)A3纸复印或打印。封面采用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提供的技术文件正、副本封面。
3、招标文件第31页:“注2、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4)规定,否则,按0分处理”。
改为:注2、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4)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第34页:设计费用评分标准“报价大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得0分;等于最高限价得基本分10分,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每低于2万元加1分,依此类推,满分20分。(报价优惠以2万元为基数)”。
改为:“报价大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得0分;等于最高限价得基本分10分,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每低于2万元加1分,依此类推,满分20分。(报价优惠以2万元为基数,若报价没有以2万为基数进行优惠的不加分,只得基本分10分)”
5、招标文件第34页:第十四条“招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1.2(3)规定”。
改为:招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1.2(3)、(4)规定。
6、招标文件第34页:第十五条“技术建议书分项评分标准:技术建议书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第11.2(4)条款规定的,按0分处理”。
改为:技术建议书分项评分标准:技术建议书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第11.2(4)条款规定的,按废标处理。
7、注册造价工程师要求为建设部统一考试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配备的结构师、造价工程师要求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