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二期扩建工程教学实训楼
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 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第一条“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及36号文的相关规定, 目前全省各地市已按省厅要求执行,请问代理单位,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还不能使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有什么依据,烦请代理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原招标文件中因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的大写有误,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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