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第8页10.1.1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记录)”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2、 招标文件第18页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4.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删除。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09年8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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