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平整长富工业园区地块(二)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10/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KXZ(漳)10049号
 
1、招标文件第23页第34.2条款更改为:“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1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2、招标文件第46页第41条中第(3)条更改为“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1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3、招标文件第54页增加第9条款:“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挖填土方量暂按285029m3,其中挖方275074 m3,填方9955 m3。挖方中土方比例按80%计,石方比例按20%即275074×20%=55014.83包干。
4、招标文件第54页第一条中“石方工程投标价      元,”更改为:“石方工程投标报价      元,
5、删除招标文件第66页附表4中注第1条及第2条。
6、招标文件第15页增加第13.16条款及招标文件第48页增加第47.12条款:“清杂、清表等不另行计价,投标人应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本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于2010年7月9日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公示栏等媒介上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看。
 
 
 
招标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