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15页“第七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5. 投标人的拟派人员不低于下列要求”现修改为“投标人的拟派人员不低于下列要求,具体配备如下”:
人员 |
数量 |
标准 |
评审资料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执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 |
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执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监理员(至少有1人为房屋建筑专业) |
2人 |
执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以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
安全员 |
1人 |
执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以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
注:监理主要人员配备要求以本次发出的通知为准,其他条款以2010年7月28日发出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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