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规划路(侨兴二号路至侨兴一号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金有效期截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均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金有效期截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2、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条中所述“承包人最终送审的的竣工结算,结算审核核减超过5%。”
3、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第(18)条中所述“承包人最终送审的的竣工结算,结算审核核减超过5%,整个项目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审核费用参照漳财投[2018]3号文规定执行。”
注:①本招标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制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通知发布后的为准。
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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