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第14.1款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元)。
提交时间:于截标前从投标人基本汇达(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以下账户。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1)开户银行:漳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 号:35001662433052500851
全 称: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帐号:161060101400002809
2、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商务文件;
3、招标文件第41页2-3业绩情况表中,说明1修改为:投标人应将近2002年4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
4、招标文件第37页“标前页”投标报价修改为:大写 小写 。注2条款取消。第39页2-1人员配备表中“后续服务”表格下增加分项负责人表格(各分项负责人自行填写)。
5、考虑到工程较为复杂,增加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第八条技术建议书分项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技术建议书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第11.2(4)条款规定的,按0分处理。
分项 |
子项 |
评分标准 |
技术建议书(30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 |
0~3分 |
路线线形流畅,平纵组合良好 |
0~4分 |
交通功能优越程度(具体阐述本工程与各路交叉形式) |
0~4分 |
工程施工可实施性 |
0~3分 |
工程经济合理性 |
0~3分 |
贯彻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水平的高低 |
0~3分 |
设计方案的编制深度 |
0~4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0~6分 |
6、勘察设计费按以下规定支付:
(1)、初步设计文件完成,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的7天内,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修改批准,并提交了修改文件后的7天内,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
(3)、工程施工期间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结清余款。
二、答 疑
第一卷资格文件与第二卷商务文件是单独各成一册还是合订成一册?
答:装订成一册或二册均可。
2、若为联合体投标,除格式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投标人盖章是否主办方盖章即可?
答:联合体协议书双方盖章,其余盖联合体主办人公章。
3、招标文件20页“人员配置表”与39页“2-1”表有出入,是否以20页为准?
答:按格式为准。
4、配备人员专业是否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学历可否做为证明?
答:专业以职称为准,若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的专业为准。
5、第10页11.2条(4)点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宋体小四,在技术建议书中文字部分可以做到,但在CAD图中却有困难,图纸部分字体可否自行设置?
答: 图纸部分自行设置。
6、学府路北段、腾飞路投标同时进行,汇入保证金是否要求注明路段名称,以免混淆?
答:保证金条款已更改。
7、第20页评分表第二栏“近5年来”与“自1998年4月”矛盾,与表2-4矛盾,表2-3业绩情况表说明1的业绩日期是否有误,应为“2004年4月以来”?
答:近5年来改为近10年来。表2-3说明1修改为投标人应将近2002年4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
8、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场?需携带何证件、手续?
答: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递交标书的项目负责人与标前页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其投标文件不予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9、第11.2条(4)点中技术建议书打印要求用白色A3纸打印或复印,打印是用黑白或彩色?还是都可以?
答:打印成黑白。
10、招标文件第20页业绩需要提供合同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由于全国各地方的做法不一样,建议改为“合同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履约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
11、招标机构未提供内、外层包封袋,是否可以提供或自行包装?
答:自行包装
12、投标单位是否可以同时报学府路和腾飞路?如果可以投标文件是否还是按两个标分开编制?投标单位是否只能中一个标?
答:一个投标人可同时中二个标段。
13、漳市腾飞路西段道路工程作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路线长854.979米,红线宽30米。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含给水、雨、污、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燃气等管线)、道路绿化、路灯、交通标志等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类似工程经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单位要求仅要求为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新资质)或丙级(原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是否对设计单位资质要求过低而影响工程的设计质量?我们认为此项目为30m宽城市Ⅱ级次干道,应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要求才能与之匹配。
答:资质应为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新资质)或丙级(原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招标文件第32页1-1表格的“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新资质)或丙级(原资质)及设计资质。”修改为“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新资质)或丙级(原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层1号(市委党校旁)- 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96-2950888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