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教学楼(砺志楼)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6/6/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    容:
一、     招标编号诚实施招漳字[2006]第(015)号
1、招标文件第9页“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文件、商务文件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三部分组成。”
改为: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部分组成。
2、招标文件第12页13.7(3)“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3条和34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改为:(3)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0.4(5)条和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1.各投标人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后,应仔细检查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光盘有不一致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朱国辉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