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景山路(迎宾路-景檀路)道路改造工程答疑


【信息时间: 2021/1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景山路(迎宾路-景檀路)道路改造工程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暂列金不一致:招标控制价软件版中暂列金为863928.32元,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及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元;请问,渣土收纳费63928.32是否为暂列金,若不是,招标控制价软件版和招标文件中暂列金表述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及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元”修改为:“预算审核价为19122832.1元[其中暂列金额863928.32元(含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80万元、渣土收纳费63928.32元)]”。

2、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7 其他资格要求:“⑦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的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其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资质证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修改为: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3、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备注:①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