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三期工程仓库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①、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为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若有一家)的在岗人员。请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正面答复明确,不接受“按招标文件执行”的字眼。
答: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为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若有一家)的在岗人员。
2、问②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提供的图纸需涵盖总平面图、平立剖图、效果图,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深度,由评委进行评分。”请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明确需要的基本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③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若有)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和“承包人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咨询人审查,经发包人、咨询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问:①请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再次明确,承包人单位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若有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②是否需要提供不得再次分包的承若。
答: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主体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④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0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6万元违约金,是否确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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