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P43页中
1.本招标项目的预留金: 无 ”更改为
“(四)预留金和总承包服务费
1.本招标项目的预留金: 200000元 ”。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3、招标文件P62页中“注:2、投标人须附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所有有效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改为“注:2、投标人须附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在投标时须提供的有效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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