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前锋新村、乔安新华园小区无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01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注5、Q 为折价分值,F>Ko时(即F数值小于Ko的数值时) Q=0.2; F<Ko(即F数值大于Ko的数值时) 时 Q=0.1。”修改为:“5、Q 为折价分值,F>Ko时Q=0.1; F<Ko 时 Q=0.2。” 二、招标答疑 本工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潜在投标人质疑。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与本补充通知如有不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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