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君领壹号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279001
一、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中“4.3.4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现修改为:“若投标人在完成报名后需要变更企业名称,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企业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企业自行承担。”
2、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3.3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合法的正式发票后14日历天内以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
(2)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前,承包人每月上报合同已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按审定工程量的75%支付。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发包人按审定的该部分对应的补充协议价支付至85%。
(3)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后续月度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5%的支付。”
现修改为:
“(1)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合法的正式发票后14日历天内进行支付。
(2)本工程发包方采用多种金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下称其他金融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等金融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其中现金转账支付比例为50%,其他金融支付方式为50%(期限半年)。
(3)若应用其他金融支付方式的50%部分采用即时付款的支付方式,其对应的收款金额应按同期其他金融支付方式费率(年化率暂估7%)予以扣减,下浮后的金额作为最终的结算金额。”
除以上外的进度款支付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3、本项目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十、其他要求中的(七).4.(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
“1)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合法的正式发票后14日历天内以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
2)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前,承包人每月上报合同已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按审定工程量的75%支付。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发包人按审定的该部分对应的补充协议价支付至85%。
3)承包人与发包人完成正式施工图工程量核对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后续月度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5%的支付。”
现修改为:
“1)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合法的正式发票后14日历天内进行支付。
2)本工程发包方采用多种金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下称其他金融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等金融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其中现金转账支付比例为50%,其他金融支付方式为50%(期限半年)。
3)若应用其他金融支付方式的50%部分采用即时付款的支付方式,其对应的收款金额应按同期其他金融支付方式费率(年化率暂估7%)予以扣减,下浮后的金额作为最终的结算金额。”
除以上外的进度款支付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P138页工期第3及第4点,“桩基础工程:1#楼、2#楼、3#-1楼、3#-2楼、3#-3楼及周边地下室完成工期为2020-3-10”及“正负零完成:1#楼、2#楼、3#-1楼、3#-2楼、3#-3楼完成工期为2020-4-30”,即从桩基完成后到正负零需完成桩基检测、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工期仅为50天,依据工期定额,该节点定额工期为130天,两者时间相差甚远,为了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请招标人延长此节点工期。
工期定额时间:
地下室:105天[详第5页,1-26,层数1,面积3000以内];基坑支护:15天;桩基检测:10天;工期合计:105+15+10=130天。
答:1#楼、2#楼不设地下室,3#-1楼、3#-2楼、3#-3楼及周边地下室的面积未最终确定。如确实出现赶工情况,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计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费用。
2、依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第八条规定,采用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承包人风险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事项:(一)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三)不可抗力;(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为了避免地质原因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子项造价超控制价,请招标人明确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
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总价及子项均为最高限价,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已详细列明风险承包范围,请仔细阅读。
3、招标文件P20页“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与招标文件P35页“(2)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两者相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P20页所述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P35页“(2)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修改为“(2)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
4、招标文件P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4)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注意:保函原件无需密封),与招标文件P2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5密封要求:投标保函原件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或投标保险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装入密封信内提交,两者相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须知前附表4.1.5密封要求为准,招标文件P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4)“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注意:保函原件无需密封)”删除。
5、招标文件P73评标办法类似项目业绩2、承接过170000平米的业绩得3分,承接过270000平米的业绩得2分,是不是有误?
答:应理解为:具备一项总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工程(含商住项目)设计业绩的得基础分3分,同时具备一项总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工程(含商住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总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工程(含商住项目)设计业绩的得满分5分。
6、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四、价格清单,投标报价表(汇总)是否要逐项填写?
答:是。
7、合同附件2:诚信守法承诺书是否需要附入投标文件?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需要附入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第74页 其他因素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设计的一方)拥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BIM 建模师岗位”或“BIM 建模技术”证书的人数有5人(含5人)以上的得2分;另提供拥有“BIM 高级建模技术”证书的人数达到6人且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设备专业的加2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设计的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国家级BIM比赛奖项(设计类)的,得1分。
这两点资信业绩加分要求,特殊指明条件,看着就像是为某家投标单位特别设定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议删除。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BIM设计工作,需要投标人具备BIM设计人员,此加分项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联宸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