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
1、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1~2#、3~4#、11#、12#、13#楼,第二标段:5~6#、7#、8#、9#、10#楼。
2、第一标段工期:1#~2#楼为300日历天、3#~4#楼为300日历天、11#楼为450日历天、12#楼为300日历天、13#楼为360日历天;第二标段工期:5#~6#楼为300日历天、7#楼为360日历天、8#楼为300日历天、9#楼为360日历天、10#楼为360日历天。
3、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7月28日10时0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09年7月28日 9时30分)开始接收。本工程开标时间:2009年 7月28日10时00分。
4、招标文件第63页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并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移交给发包人交付使用,否则,工期延误1至30天(含30天)内,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工期延误3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幢楼的工程施工并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移交给发包人交付使用,否则,每幢楼的工期延误在1至30天(含30天)内,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每幢楼的工期延误3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5、投标人须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不重复中标。
6、本工程第二标段K值以第一标段的抽取的K值为准,若第一标段的K值在第二标段中不适用[即: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B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则,第二标段的K值重新抽取。
二、招标补充说明:
1、招标补充说明第1页5、“……结算时长度按设计桩项标高至实际入土深度调整工程量计算……”
改为:“……结算时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入土深度调整工程量计算……”
2、招标补充说明第2页13、“窒外检查井、砖窨井、污水管等不计入,只计算化粪池。”
改为:“窒外检查井、砖窨井、污水管、化粪池等不计入。”
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与编制说明不符的,以编制说明为准。)
(一)土建部分:
1、编制说明增加“22、进户门两侧增设构造柱”。
2、编制说明增加“23、窒外检查井、砖窨井、污水管、化粪池等不计入”。
3、编制说明增加“24、±0.00以下至基础梁顶按240厚砖基础计算”。
4、套内地面做法:“20厚水泥砂浆随捣随抹”改为“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5、各幢楼的厨房排烟道、卫生间排气道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
(二)安装部分:
1、第一标段:
(1)有线对讲线更改:
原RVVP-2*1.5更改为RVVP-4*1.5及工程量更改如下;
1-2#楼: RVVP-4*1.5由原“196m”更改为“98m ”
3-4#楼:RVVP-4*1.5由原“284m”更改为“142.4m ”
11#楼: RVVP-4*1.5由原“282m” 更改为“290.8m”
12#楼: RVVP-4*1.5由原“122.8m”更改为“61.4m”
13#楼: RVVP-4*1.5由原“186m ”更改为“118.8m”
原RVVP-2*1.0更改为RVVP-4*1.0其工程量不变。
(2)有线电视线工程量更改如下:
1-2#楼:SYKV-75-7由原“462m”更改为“94m”
SYKV-75-5由原“352m”更改为“1080.7m”
3-4#楼:SYKV-75-7由原“131.2m”更改为“131.2m”
SYKV-75-5由原“428.8m”更改为“1669.7m”
11#楼:SYKV-75-7由原“984.4m” 更改为“287.8m”
SYKV-75-5由原“532.8m”更改为“1517.2m”
12#楼:SYKV-75-7由原“209.6m ”更改为“ 78.8m”
SYKV-75-5由原“190.8m”更改为“400.4m”
13#楼:SYKV-75-7由原“554.8m” 更改为“ 117m”
SYKV-75-5由原“455m”更改为“999.8m”
2、第二标段:
(1)有线对讲线更改:
原RVVP-2*1.5更改为RVVP-4*1.5及工程量更改如下;
5-6#楼:RVVP-4*1.5由原“360m ”更改为“180m ”
7#楼:RVVP-4*1.5由原“219m”更改为“135m ”
8#楼:RVVP-4*1.5由原“142.2m”更改为“ 72.9m”
9#楼:RVVP-4*1.5由原“181.2m”更改为“114m”
10#楼:RVVP-4*1.5由原“181.2m” 更改为“114m”
原RVVP-2*1.0更改为RVVP-4*1.0其工程量不变。
(2)有线电视线工程量更改如下:
5-6#楼:SYKV-75-7由原“570.4m”更改为“162.4m”
SYKV-75-5由原“447.2m” 更改为“1682.2m”
7#楼: SYKV-75-7由原“796.1m”更改为“136.5m”
SYKV-75-5由原“408.2m ”更改为1463m
8#楼: SYKV-75-7由原“518.4m ”更改为“ 42m”
SYKV-75-5由原“297.3m”更改为“815.7m”
9#楼: SYKV-75-7由原“203.6m”更改为“ 114m”
SYKV-75-5由原“355.2m”更改为“1058.8m”
10#楼: SYKV-75-7由原“642.8m”更改为“112.2m”
SYKV-75-5由原“343.2m”更改为“996.4m”
四、预算造价:
1、土建部分:编制说明 四、钢筋品牌“三明闽光”改为“三钢牌”。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本工程的预算总价(更改后),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预算总价(更改后)中相应项目的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注:1、投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施工设计图纸、光盘等)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施工设计图纸、光盘等)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zzctc.com)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施工设计图纸、光盘等),答疑纪要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资料要求执行,当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与书面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以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欧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沈荣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