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十线(田下路-金城路)公路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6漳招(040)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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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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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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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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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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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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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为:“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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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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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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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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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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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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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招标文件中第14页、第99页中“(7)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情况以及充分了解施工设计图纸,……若发生发包人不予调整,属承包人的风险;”更改为:“(7)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情况以及充分了解施工设计图纸,……若发生发包人不予调整,属承包人的风险;施工过程中,桥梁、涵洞等建设过程中所涉的各项临时场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属承包人的风险范围。”
二、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相矛盾的以该变更为准。
注:①、本项目招标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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